生态环境治理,主要是为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,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。
1.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,加强统一规划,强化政策支持,加大投入力度,采取综合措施,加强小流域治理、草原(场)改良和土地沙化治理建设,改善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,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力度,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,努力构建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体系,为加快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。
2.基本原则
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、分类推进;合理布局,突出重点;多措并举,综合配套;集中连片,整体推进;政府主导,多元投入等基本原则。
3.区域布局
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布局,按照报经财政部领导批准的《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思路的请示》、《关于调整国家农业开发战略思路的报告》有关要求,坚持以水土流失严重、草原草场退化、土地沙漠化等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为重点,兼顾农田防护林建设。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在资金和项目安排向生态建设任务重的地区倾斜,兼顾其他地区生态建设。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小流域治理区发展经果林建设,增加农民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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